红泥小火炉,小心会中毒:“围炉煮茶”有风险******
中新网北京1月29日电(刘欢)继露营、飞盘等户外活动在城市青年群体中掀起风潮后,“围炉煮茶”成为“新晋网红”。陶泥烤炉、一壶热茶、三五好友……文艺复兴式的围炉茶话会成为不少年轻人的社交消费新方式。
然而,近期也出现多起围炉煮茶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这届年轻人为何喜欢起喝茶?围炉煮茶正确的打开方式又是什么?
资料图:浙江一地“围炉煮茶”套餐 王题题 摄且将新火试新茶,架炉烧火烤棉花
据了解,早在唐宋时期,中国就已有煎煮茶汤、围炉夜话的习俗。煮茶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云南的火塘烤茶,即用陶罐子在火塘上烤茶,而后沏水;另一种是甘肃的罐罐茶,用土烧的小陶罐加水熬煮,加入红枣、枸杞等材料。
发展到现在,围炉煮茶的“火”在城市青年群体中烧得正旺。在传统习俗的基础上,现下的围炉煮茶还融合了新潮元素。
茶壶不仅可以煮传统的岩茶、普洱,还有奶茶、咖啡、果酒等。喝茶的地点也从小院延伸到胡同口、河岸边,或者自己在家动手烧炭煮茶。一些人还会在铁网上摆上红薯、花生、栗子,甚至串了棉花糖来烤。
中新网注意到,目前,围炉煮茶仍然处于社交消费的前沿。某社交媒体平台已有超72万篇笔记分享玩法攻略,短视频平台围炉煮茶话题下也已有45.9亿的视频播放量。
话题火热的同时,电商平台商家也闻风而动。从茶壶茶碗,到炭炉筲箕,商家都打上了“围炉煮茶”的标签。如果要在家里置办一套“围炉标配”,仅购买炭炉、茶壶等器具,最便宜的也要上百元。
而线下店铺单次消费套餐均价在300元左右,包含茶水和部分适烤茶点。
煮一次茶的价格并不低,但扬州一家的茶馆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生意出乎意料的好。”
资料图:成都一茶馆内,坐满了“围炉煮茶”的顾客。 岳依桐 摄此时情绪此时天,烧水喝茶小神仙
据了解,围炉煮茶自2021年左右就 在浙江丽水等地流行,后来逐渐在全国各地推广,并成为继茶颜悦色等中式茶底奶茶爆火后的又一新中式茶饮。
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新式茶饮的市场规模已达772.9亿元,预计到2030年,市场规模将接近2000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在国潮崛起和网红经济的驱动下,围炉煮茶社交属性强、能提供情绪价值,或将成为一种茶文化新习俗。
而围炉煮茶提供的情绪价值,正是近年来社会热议的“松弛感”。
国家高级茶艺师、国家高级茶叶审评师朱锦武曾对媒体说,“围炉煮茶”之所以能广泛流行,与其自身的魅力有很大关系。“冬季气温低,大家围着炉子看着茶水沸腾和水汽氤氲,在视觉上更具舒适度,还能唤醒儿时火塘烤火的记忆。”
沸腾的茶水、精致的点心、幽微的茶味……围炉煮茶将中式审美发挥到了极致,让年轻人从都市生活中短暂地抽离出来,用消费来的社交场景换取片刻“松弛感”。也正如宋代周邦彦的词中所言:“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
资料图:浙江一地“围炉煮茶”套餐 王题题 摄多地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中新网梳理发现,围炉煮茶在刷屏的同时,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也频频发生。
近日,江苏省扬中市120急救中心接到一通急救电话,有一对母子倒在家中,急救团队到达时他们已没有了心跳。事后了解到,这对母子是饭后在家中围炉煮茶,导致了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此外,上海、武汉、山东等多地都出现因在室内围炉煮茶不当而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在密闭空间内使用煤炉、柴炉、燃气时,含碳物质不完全燃烧就会产生一氧化碳。人体在吸入后,会出现头痛、眩晕、心悸、恶心等症状。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赵丽曾对媒体表示,一氧化碳会对人体造成组织窒息,对全身的组织细胞均有毒性作用,尤其对大脑皮质的影响最为严重。
北京市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此前曾为验证室内围炉煮茶的安全性,组织了一场模拟实验。
在一间约60平方米的密闭房间内,消防员点燃炭火,并实时监测一氧化碳的排放量。仅仅15秒钟,一氧化碳检测仪就发出了报警声(该检测仪在一氧化碳浓度达到0.002%时就会报警)。
1分50秒时,一氧化碳浓度就已经超过0.01%。不到3分钟,铁盆下方的纸张已烧焦一大片,竹制架子也被烧黑。
消防员表示,一氧化碳浓度一旦达到0.05%,就可以使人中毒,造成昏迷,甚至危及生命。室内燃烧炭火存在一氧化碳中毒及发生火灾的风险。他强调,使用炭火时,保持开窗通风,时刻注意自己的身体状态,火炉周围也不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完)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